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,幸福人寿安徽省分公司被罚44万元 发表评论A+所属分类:新闻 摘要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,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,因财务数据不真实、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,被罚款44万元。 收 藏概括一下,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,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,因财务数据不真实、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,被罚款44万元。 赞 0 赏 分享